(原标题: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