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自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起修訂生效。審核委員會由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可透過電話或視像方式參與會議。職責包括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酬金及獨立性提出建議;監察財務報表、年度及半年度報告的完整性;審閱會計政策變更、重大判斷事項、核數調整及持續經營假設;檢討財務監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協調內外核數師工作;審核管理層對核數師函件的回應;制定員工匿名舉報機制;制定企業管治政策並監督合規情況。委員會有權獲取公司財務資料、要求管理層提供資訊,並在必要時取得獨立專業意見。職權範圍將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