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豪美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募集资金拟用于华东和华南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产能扩充、研发创新中心建设、智能化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内核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