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180,82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561,400,000股扣减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28,010,959.00元。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回购股份指引》相关规定,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低于1%,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