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6年5月26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甘南县锦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绿金租赁将以人民币35,000,000元(约港币40,390,000元)的代价自承租人处受让位于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若干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权,并将该等资产返租予承租人,租期为五年。
融资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43,500,000元,包括本金人民币35,000,000元及利息和其他费用约人民币8,500,000元,租金按季支付。承租人需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免息保证金。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人民币100元购回资产。
担保人唐鲜明和马源分别以其持有的承租人60%和4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个人担保。同时,承租人将其供热许可证、供热协议及相关政府文件项下的应收款项权利质押给绿金租赁。
本次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董事会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