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就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监事薪酬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8688%。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