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文件披露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数据,包括营业收入、毛利率、应收账款、存货等情况,并说明了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同时,文件回应了行政处罚、财务性投资、募投项目环评进展、关联交易、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等问题,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相关事项不影响本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