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5月修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5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08万元。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设董事会,由5至1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稳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还明确了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