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就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24,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8%。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第5、6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1/2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