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授信融资、现金管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弥补亏损、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