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6年5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在公司担任董事的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和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依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评定,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依据、考核程序、责任追究及止付追索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