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骏))
马骏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