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2025年6月8日至2026年4月1日)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及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与承诺,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威帝股份股票的行为。经核查,相关主体均已声明其交易行为系基于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