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及撤销其上市地位之附先决条件之建议 - 有关建议的每月更新)
本公告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0803)、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88)及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建议私有化新奥能源及撤销其上市地位的每月更新。截至公告日,建议的先决条件中,与中国适用法律相关的备案、登记或批准(条件a)及新奥股份独立股东批准(条件d)已达成。其中,独立股东已于2025年5月28日批准相关决议案,有效期原至2026年5月27日,现经2026年5月15日年度股东会批准延长12个月。目前,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原则批准(条件b)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批准或备案(条件c)尚未达成。公告强调,私有化建议、购股权要约及上市事项须待所有先决条件在计划最后截止日前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实施,因此该等事项未必会进行。各方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风险,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