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20港元股份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71-172號安邦商業大廈5樓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本次大會將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一、省覽、考慮及採納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二、(a)(i)重選關加晴女士為非執行董事,(ii)重選譚汐茵女士為執行董事,(iii)重選洪祖星先生,B.B.S.為獨立非執行董事,(b)授權董事會釐定各董事之酬金;三、續聘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四、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發行、配發及處理本公司股份;五、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份;六、以購回股份數目擴大發行股份的一般授權。本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