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兹提述上海交大慧谷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的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本公司謹此澄清該通函第6及56頁及該通告第3頁存在一處無意的印刷錯誤。原陳述為:考慮並批准向董事會授出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置額外内資股及H股不得超逾本決議案通過之日(i)已發行内資股股份數目之20%;及(ii)已發行H股股份數目之20%。現澄清為:有關股份數目不得超過已發行H股及已發行内資股數目的20%。除上述澄清外,該通函及該通告所載所有內容保持不變。本公告由董事會共同及個別承擔責任,確認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屬準確完備,無誤導或遺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