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方案、股份回购授权等在内的全部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