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相关激励计划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内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注销相关股票期权。其中,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条件,涉及6,834,315份股票期权;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条件,涉及7,877,17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14,711,485份。本次注销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