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新租赁及特许使用框架协议之主要交易、须予披露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恒基兆業發展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7)宣布與控股股東恒基兆業地產(股份代號:12)訂立為期三年的新租賃及特許使用框架協議,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允許本集團成員與恒地集團成員就物業進行租賃及特許使用交易。協議須經獨立股東於2026年6月2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後方可生效。根據協議,建議設立二零二六年至二零二九年租賃及特許使用交易上限,包括使用權資產上限及租金支出上限。其中,2026年第四季度使用權資產上限為3.68億港元,屬主要交易;其後年度交易則為須予披露交易。租金支出上限涵蓋至2032年,以反映現有租約可能延續三年。獨立財務顧問盛百利認為協議條款公平合理,符合一般商業條款,並建議獨立股東投票贊成。公司已委託戴德梁行對相關物業進行市場租金估值,作為定價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