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会议室。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86名,代表股份2,861,587,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26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其中,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1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