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涉及与丽江和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根据已生效的(2025)云民终14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需继续履行协议,购买168套房屋并支付违约金15,414,042.2元。法院已于2026年4月16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总额为92,484,253.20元,执行费159,884.25元。公司被要求立即履行义务,并在七日内报告财产情况。案件后续影响将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沟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