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6.4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作出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符合创业板定位,且与上市公司处于上下游关系,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43.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