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会议召开前披露法律意见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30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存续期为36个月,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