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