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交所对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2117)、一名董事及一名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纪律行动)
联交所对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股份代号:2117)、执行董事兼主席吴迪先生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刘伟平先生作出纪律行动。该公司于2022年进行两项违规交易:一是土地补偿交易获17.6亿元人民币补偿,构成主要交易但未按规定公告、刊发通函及取得股东批准;二是通过七笔交易向控股股东集团提供合计10.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构成须经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关连交易,但未遵守相关规定。吴迪先生在未遵循内部监控程序及未通知董事会的情况下,允许进行相关交易并授权刘伟平处理资金往来,未能履行诚信责任及促使公司合规。刘伟平在无审批系统支持下促成财务资助,违反上市规则。二人行为被认定可能损害投资者权益。上市委员会裁定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及十四A章多项规定,吴迪及刘伟平亦分别违反董事责任条款。三方均未抗辩并接受制裁,联交所予以谴责公司,并对吴迪、刘伟平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