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提示信函及回条—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安排的提示信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醒登记股东,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知、通函及代理委任表格等文件。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将通过公司官网(www.xhzy.com)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不再自动发送纸质版。公司目前尚未收到部分股东的电邮地址,为确保及时获取信息,建议股东扫描随附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回条并交回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电邮地址。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股东将无法收到发布通知,需自行查阅网站,并会以纸质形式收取“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纸质版公司通讯,须在回条上勾选相应选项,该指示有效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