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和治理委员会组成和议事规则)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设立提名和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评价与继任规划,监督董事会架构与履职成效,并承担公司治理职责。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组成与绩效;评估董事独立性及利益冲突;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建议;制订继任计划与多元化政策;审议培训与发展机制;制定选拔标准与提名政策;评价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监督公司治理运行并改进;审阅《企业管治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或视讯形式,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出席委员通过。会议记录与决议由秘书准备并存档,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