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按时完成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审查事务所资质,参与审前与审后沟通,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致同具备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未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近三年有部分监管措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