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下自行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