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此项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