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化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马文超、李春光、侯昭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马文超、李春光已取得相关培训证明,侯昭胤承诺将尽快完成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且无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