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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将注销合计181.254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26元/股调整为15.0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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