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黄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薪酬结构、绩效考核及履职评价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非独立董事若担任管理职务,按职务领取薪酬;未任职者不发放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差旅费及其他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参与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与年度业绩考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董事会审批,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公司可根据违规情况减少或取消薪酬发放,并可根据经营情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