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资本公积、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