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半年度发放,其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若相关人员存在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不予发放绩效奖励。公司财务报告错报时将追回已发绩效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