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主要单位、业务和高风险领域,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81.94%和89.63%。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