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对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主体资格、发行对象、实质条件、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确认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将用于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下太石英矿山建设项目及云硫矿业碎磨系统技改项目,不新增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