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管理型信托类等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