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按劳分配、与公司效益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等原则。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实行税前制,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对存在重大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人员,可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绩效及激励收入。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提出,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