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6年4月14日制定))
为了规范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办法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登记要求、后续披露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并做好登记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