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决定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