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尼机电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部分案件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2名机构投资者投资损失共计4780.13万元,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4,838.45万元。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就相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履行对9名普通投资者的赔偿义务,剩余6名投资者索赔案件仍在二审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