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泰电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程序、解任条件及任职禁止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的,董事可要求赔偿。离职人员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内及任期后6个月内减持每年不得超过25%。制度还规定了离职后的责任追溯及持股变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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