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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 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部分业务内控制度执行缺陷,包括暂停小贷及保理业务未经董事会审议、个别小贷及保理业务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同时,公司在建工程未按实际进度确认账面价值,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未一并结转,导致财务核算及报表列示不规范。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刘兵、副董事长刘云华、总经理刘义、董秘张凤术、财务总监王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高度重视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内控与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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