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理由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截至2026年4月3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文书,申请能否被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自查确认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亦无导致丧失重整价值的违法违规行为。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长方;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