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及任期届满等情形下的程序与责任。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接受离任审计,并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六年内有效,且离职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