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考核挂钩。薪酬发放按公司规定执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离任时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的,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