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孙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其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涉及的三起纯电动公交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结果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公司表示,中汽宏远已就涉案事项全额计提车辆质量纠纷索赔费用,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推动中汽宏远向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追偿售后维修费用及停运损失。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913.9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