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及实质条件,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