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邵瑞庆、洪永淼、李引泉、刘世平、黄志凌、黄振中六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本行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该六位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公告所涉文件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参阅。
